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隆重举行

作者:图/徐 保云 文/王书生 李红枫 田海鑫 王品雪 2019-07-14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隆重举行


为响应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中实行“双导师制”培养模式的要求,提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硕士应用能力、实践能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2019年7月11日上午,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聘任仪式在主楼D区260会议室隆重举行。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郝英杰、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占会、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党委书记黄向军、副院长赵旭光,人文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王书生、学院发展中心主任王平稳以及法学教研室周凤翱教授、王学棉教授、方仲炳教授、杜波教授、李英教授、马卫华教授等师生代表出席了会议。中国保安协会第一副会长、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原局长刘绍武、中国海外控股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于建忠、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风控中心主任王新文等21位受聘法律硕士实践导师代表出席并接收聘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主持了聘任仪式。

会议现场

郝英杰副校长在开幕式致辞,代表学校对出席受聘仪式的校外专家表示热烈欢迎,介绍了华北电力大学的基本情况以及近年研究生教育教学的丰硕成果。他指出,法律教育事业的发展应当着眼于现代化社会发展前沿,以满足新时代国家和社会的需求为目标,反过来,新时代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对于法律服务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学校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动力。郝英杰副校长还以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例,指出企业在开拓国外市场的过程中促进公平合作、维护自身利益,强有力的法律支撑必不可少。面对这一现状,他表示国家社会各方面的进一步发展均需要更加完备的法律以及精通理论实践的新型法律人才,应当鼓励创新法律人才的培养模式,提高法律专业教育的质量,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硕士实践导师的聘任正是这种理念的一次探索。他希望能够借实务部门与学校合作培养学生的机会,促进双方更深层次的产、学、合作。

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郝英杰开幕式致辞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主持聘任仪式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黄向军宣读了聘任文件及受聘实践导师名单,郝英杰副校长一一为21位参会实践导师代表颁发聘书并合影留念。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黄向军宣读聘任文件

为法律硕士实践导师颁发聘书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占会在仪式上致辞。他首先对首届法律硕士招生工作的顺利完成和取得的巨大成功表示祝贺,坦言感受到了培养优秀人才的强烈责任感。他指出,实行双导师制、积极开展校内校外合作交流、实现理论与实践培养深度融合,是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的必由之路,今后研究生院将进一步从各方面加强对于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支持。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卢占会讲话

法律硕士实践导师刘绍武、于建忠、王新文代表受聘导师发言,他们分别结合自身的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强调了实践在教育与学习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明确了法律教育学习“服务实践”的终极目的,肯定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同步进行的法律专业教育模式,表示作为实践导师,将会积极承担起培养法律人才的重任。

实践导师代表刘绍武发言

实践导师代表于建忠发言

实践导师代表王新文发言

聘任仪式后,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与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长青签署合作协议共建“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郝英杰副校长为基地授牌,人文学院党委书记黄向军主持了签约和授牌仪式。

法律人才培养实践基地签约、授牌仪式

20183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新增华北电力大学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高校,2019年春圆满完成首届法律硕士招生任务。为加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培养工作,切实提高法律硕士应用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华北电力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选聘及管理办法(试行)》,人文学院聘请了一批具有丰富法律实践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在本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社会声誉的专家作为实践导师,为法律硕士研究生开设实践课程、指导学位论文,参与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本次导师聘任仪式也是我校贯彻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关于坚持德法兼修实施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的意见》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