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 经中国诊所法律教育委员会核准(CCCLE)核准,我院成为第94家单位委员。
2013年3月19日,经学院批准,正式成立“法律诊所”,法律诊所设主任1名。
法律诊所课程教学和法律诊所的运行均在法学教研室和法学教学实践中心的指导下进行。
法律诊所的主要职责:法律诊所主要负责《法律诊所》课程的教学工作,指导学生办理案件等相关工作。
法律诊所办公地点在3号教学楼A区232,设办公室分为两间,其中一间作为办公室,另一间作为值班室。办公设施主要有:计算机、打印机、10人位会议桌等。
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准备,在王学棉老师和王书生老师的支持下,经教务处同意作为专业选修课实施教学,36课时,2个学分;安排在大三阶段,开课时间暂定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以后拟每学期都开设,从2011年起,已连续开设三期。
法律诊所现有4位老师,法律诊所老师热爱法学实践教学,均为兼职律师,均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与回龙观镇政府签订了《法律诊所教学实践实习基地协议》。
平时,学生在法律诊所办公室值班,接听来电、接待来人来访、通过电子邮箱回复当事人的来信,帮助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诊所的运行均依照一系列规章制度有序进行,这些规章制度主要有:关于法律诊所日常管理事项的说明、办理案件制度、档案管理注意事项值班制度、法律诊所值组长的职责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和教学管理评估制度。
主要开展的法学实践活动:由王春波老师牵头,负责学生工作的两位马老师给与了协助。主要与回龙观镇政府合作,连续两年进行了“普法日”的法制宣传活动;参与了一次昌平区一年一度的法制文艺汇演活动;参与了回龙观镇政府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这是回龙观镇政府的一项日常工作,现在仍在进行之中;连续两年与朱辛庄社区合作,进行了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应朱辛庄社区的要求,为其起草了《房屋出租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