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会举办“学法的好处”法观大讲堂讲座

作者:王茜 摄影:李杏舫 2016-04-2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4月22日晚,由我院法学会举办“学法的好处”法观大讲堂讲座在教三A212举行。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方仲炳教授为同学们做了题为“学法的好处”的精彩讲座。

方仲炳教授是人文学院法学专业硕士生导师,一直从事高校法律教育工作,有着丰富的法律理论和办案经验。他结合自己的个人实践,分别从学法的好处,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学习法律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方教授首先提出了个问题,学法的好处是什么?他认为,对法律人而言,学法主要是谋生的手段。接着,方老师又解释了法律的含义、法律的特点,他认为,法律具有“创造性、规范性、稳定性、强制性、局限性”等特点,并认为一直以来,社会对律师这一职业还处于“神秘化、世俗化”的状态,需要我们每个人学法懂法,揭开它神秘的面纱。

方教授主要从两个角度论述了“学法的好处”。他认为,学法主要有以下几个好处:第一,对任何人而言,可以知红线,明辨是非,第二,对法律人而言,可以“博学、审问、明辨、笃行”。其中,博学指的是对各类法律知识的了解,审问是指法律人要有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的主张。此外,方老师还谈到了“法律人的品质”,他认为法律人应该具有“诚实、谨慎、睿智、大度”等品质特点。方教授还认为法律工作是阳光职业,可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是智慧的职业,是充满挑战而又妙趣横生的职业,他希望同学们能提升对法律专业的热爱,学好法律,维护公平正义。

方教授旁征博引、通过引用和分析案例,他幽默风趣的语言得到了在场同学的一致好评。至此,法学会“学法的好处”法观大讲堂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