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1年接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大类专业招生和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本科生转专业(指跨类转至其他类的具体专业),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文件精神,结合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相关工作,成立监察及督导组对转专业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成立各专业工作组具体实施转专业工作。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苑英科
副组长:赵旭光 吴薇
成员:陈建国 刘玉红 高富锋 曹治国 郑路 胡建 马海红 崔灿
秘书:吴颖梅
(二)监察及督导组
组长:吴薇
成员:刘玉红 胡舒敏
(三)各专业工作组(面试组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察及督导组成员不得同时担任工作组成员)
学院各教研室选取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教学水平较高的专业教师与辅导员组成各专业工作组,为确保公平公正,工作组成员名单不对外公布。
二、申请转入学生基本条件
(一)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接收转专业本科生基本条件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2020年修订)》,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大学一年级结束时;
2、学生入学后确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以及学校的办学资源情况,经学生同意,必要时有条件地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4、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
5、确有其他特殊原因,在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二)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不接收转专业的情形
按照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如本学院各专业:
1.三年级以上(不含三年级)的,不得转专业;
2.未办理注册手续、办理了休学手续尚未复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不得转专业;
3.已有转专业经历的,不得转专业;
4.其他不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的,不得转专业。
(三)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接收转专业本科生限制性条件
鉴于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各专业的知识特殊性,对其他大类转入本院各专业的本科生要求如下:
1.对于“确有其他特殊原因,在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可以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需要在申请转专业之间选修过目标专业的专业课程(含全校公选课、慕课、在线开放课程等)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2.对所有拟转入本学院各专业的本科生,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进行面试,根据各专业工作组平均分排序择优录接收,平均分低于60分不予接收。
3.所有转入本院各专业类的本科生,一律编入相应专业大学二年级,所缺一年级专业课程由学生自行补休完成,未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者,不得毕业。
三、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限制
经教务处核定,我院2021年各专业接收人数上限如下:
招收专业 | 学科 门类 | 现专业人数 | 人数上限 |
法学 | 法学 | 50 | 56 |
行政管理 | 管理 | 54 | 60 |
公共事业管理 | 管理 | 12 | 26 |
广告学 | 文学 | 25 | 29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21 | 26 |
四、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9月13日教务处将拟转入本院学生信息下发学院;
(二)9月13-9月16日,学院各专业工作组对各专业拟转入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面试;
(三)9月17日,各专业工作组进行综合面试;
(四)9月18-20日,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教务处进行审核。
六、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拥有对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1年9月9日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转专业综合面试打分表
学生姓名: |
| 原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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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号: |
| 拟转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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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先修课程情况(30分) | 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20分) | 拟专业转入基础知识(20分) | 学习与生活计划(30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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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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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教师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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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说明:
1.先修课程情况根据学生在原专业学习成绩情况综合打分。
2.对拟转入专业的认识主要考察学生对将要转入的专业内容、培养目标、专业课程等有无正确的认识。
3.对拟转入专业基础知识的考察主要侧重对学生有无拟转入专业常识性知识的认识,是否由于专业知识认知不足存在学习困难等情况。
4.对学习与生活计划的考察主要侧重学生是否对转入新专业后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标,是否能够融入和服从学院学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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