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为积极推进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构建多元化、个性化的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保障学生顺利完成从大类培养到专业培养的过渡,按照《华北电力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2021〕3号)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拟开展2022级普通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组 长:苑英科
副组长:赵旭光 吴薇 陈建国
成 员:高富锋 曹治国 郑路 胡建 马海红
秘 书:吴颖梅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志愿优先、择优选拔原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要,同时兼顾社会需求、专业发展,资源配置等因素,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分流工作。
2、各专业接收人数严格按照计划执行。根据本学院资源状况,制定分流计划,确定各专业分流人数;学生可根据自身爱好及特长,在所修读的学科专业门类中选专业填报志愿。
三、分流对象
1、按专业类招生的在校普通本科生。
2、属于下列情形者,不参与专业分流:
(1)根据招生相关政策规定或约定,已确定专业者;
(2)已确定专业,但因降级、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降入分流年级的学生;
(3)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
四、分流计划
单位 | 招生类 | 专业名称 | 专业接收人数上限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公共管理类 | 公共事业管理 | 24 |
行政管理 | 58 |
四、工作流程
(一)专业预分流
开展相关专业的宣讲活动。各教研室、学生辅导员加强对学生的指导,为学生提供咨询,开展相关专业的宣讲活动,引导学生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慎重填报志愿。
(二)专业分流
1.学生填报志愿。学生于2023年7月14日12:00前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可以填报两个志愿,如第一志愿意向专业达到上线,则按照学生第二志愿进行调剂。
2.院系考核遴选。2023年7月31日前,学院根据具体志愿专业人数进行遴选,如申请志愿专业人数超过该专业接收人数上限,则按照2022-2023学年必修课(含实践课程)学分绩排名进行遴选,缓考课程按照0分计;补考课程若未出成绩,暂时按0分计,待补考成绩出来以后,重新排队,如按照新的排名能够进入该专业,直接编入该专业,同时增加相应人数,不再调整之前确定进入该专业的学生。如果申请同学学分绩并列,且超出专业额定人数,则按照本学年专业成绩总分排序,高分降序录取,直至达到名额数。
3.院系遴选结果公示。8月1日-8月5日学院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8月5日前将公示后的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报教务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61773364
联系地址:教三A209,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办公室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