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华北电力大学参加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作者: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9-12-05       来源: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华北电力大学参加2019年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主义情怀。

12月4日上午,2019年12月4日9:00,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主办的华北电力大学“宪法晨读”活动在教三A111顺利开展。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苑英科、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党委书记黄向军、副书记姜良杰、18级辅导员马海红和人文学院、控计学院、外国语学院和数理学院学生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由黄向军书记主持。首先,由刘坤同学进行了“学宪法、懂宪法、用宪法”的宣讲,讲述了我国宪法的发展历程和宪法与我们的关系,让同学们了解宪法“根本大法”和“最高法律效力”的地位如何体现。在姜良杰副书记带领下。大家一起朗读宪法部分章节,学习宪法知识,感受宪法力量。

苑英科院长在讲话中指出,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天,法学专业的刘坤同学运用她的专业知识,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宪法课,姜良杰副书记带领我们诵读了宪法的有关的条款,让我们又一次受到了深刻的普法教育。我们在国家宪法日举办这样的活动,还有一层更加重要的意义,就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能力。可以说,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内在要求。四中全会还指出,要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和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全面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为此我们国家设立了国家宪法日,建立了宪法的宣誓制度等,这一系列举措就是为了有力的推动宪法的实施。对当代大学生来讲,学习宣讲宪法,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的权威。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活动,在学校和社会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局面。当代大学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强国的“梦之队”,我们的学生要做学习宪法的模范,宣讲宪法的模范,遵守宪法的模范和推行宪法的模范,要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服务社会,在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黄书记做出总结,此次宪法晨读活动旨在让宪法精神活起来、落下去、走进我们的日常生活,推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定、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理念,营造法治可信赖、正义可期待、权利可保障、义务需履行、道德应遵守的良好法治文化氛围,期待我们每个人都能成为宪法精神的积极传播者,从我做起,带动周围更多人学宪法、讲宪法、懂宪法、守宪法,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