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书会友 积淀知识
——记法理读书会首次读书活动
文/马伊博 图/李文
2016年10月25日,在法学读书会会长温桂玲、朱小雅和李文的组织下,法理读书会在教三A223如期举行。本次阅读的内容为刘星先生所著《西窗法雨》的《苏格拉底的慎重》和《法上“法”》两章节,对于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具有很好的法学入门意义。
读书会开始,同学们聚精会神的阅读着两章节,时不时有人用笔勾画、做笔记。一刻钟后,进入自由讨论阶段。李文同学先对两章节向同学们做了简单的导读,针对苏格拉底拒绝越狱一事大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朱小雅同学觉着苏格拉底不懂变通,认为陈旧的法律可以不做遵循,要通过改编恶法、创造法;而王品雪同学则提出了相反的观点,她认为法律不应该是摆设,不论好坏都应该遵循;关原馨同学又做出了进一步的延伸,通过孟子的例子提出了道德和法律何者更为重要的疑问。至于《法上“法”》这一章节,有同学从中国传统文化角度入手,向大家阐明了世俗的法律和更高的法律的不同,不少同学又在其基础上继续做出补充。最后温桂玲同学对大家的观点做出了点评并进行总结。
集思广益甚于闭门造车,本次读书活动在大家一片意犹未尽中结束。在此次读书会活动中,通过书籍的媒介,大家你一言我一语,思想交织、收获颇丰。
读一本好书,如同和一个高尚的人交流,法理读书会期待你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