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燕红副教授获聘迪拜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

近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新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陈燕红副教授正式获聘为迪拜国际仲裁中心(Dubai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 以下简称DIAC)仲裁员,入选该中心仲裁员名册,聘期自即日起为期两年。



DIAC成立于1994年,是中东地区最大的替代性争议解决中心,致力于为全球商事主体提供高效、公正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服务。该中心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受理近5,000起案件,年均争议金额超过55亿迪拉姆,累计争议总额逾1,000亿迪拉姆。近年来,DIAC已发展成为衔接东西方商事争议解决的重要枢纽,仲裁当事人遍及英国、沙特、印度、中国、俄罗斯等50 多个国家和地区,汇聚了近 200 个国籍的市场主体参与其中。据国际权威仲裁刊物《环球仲裁评论》(GAR)发布的《GAR 100 数据报告》显示,DIAC 综合实力稳居全球前列,在全球 315 余家仲裁机构中,位列全球第十大最活跃仲裁中心(案件数量维度)、第九大仲裁中心(案件标的价值维度),也是中东、非洲及南亚地区唯一跻身全球前十的仲裁机构。与此同时,凭借持续的制度创新以及优良的商事司法营商环境,DIAC成功入选伦敦玛丽女王大学与怀特凯斯律所联合发布的《2025年国际仲裁调查》,跻身全球最受市场青睐的15家仲裁机构行列。

本次聘任不仅标志着国际仲裁界对陈燕红教授专业能力、学术造诣与跨境争议解决实践经验的高度认可,更彰显了其在跨境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陈燕红教授除任硕士生导师、新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外,同时兼职律师,担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天津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乌鲁木齐仲裁委员会(乌鲁木齐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唐山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威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大同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及济南、徐州、太原、南通、保定、泰州、常德、龙岩、安康、鸡西仲裁委员会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担任深圳市前海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北京崇德尚法民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兼具法学教研、律师执业、仲裁裁判与商事调解多重专业身份,是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深度融合的复合型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专家。

理论研究层面,陈燕红教授深耕国际商事仲裁、国际金融法、新金融法等核心领域,个人独著《“非内国化” 理论及其对国际商事仲裁一体化的影响》为国际商事仲裁领域里程碑式学术著作,开创性阐释仲裁程序法适用规则与仲裁一体化发展路径,至今仍为该领域权威研究成果;此外,还出版《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商业银行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专题解读和实务指引》等多部专业著作,在核心期刊发表数十篇高质量学术论文,建立模拟国际商事仲裁庭教学基本理论,持续推动国际商事仲裁理论创新与学科体系完善。实务操作层面,陈燕红教授拥有二十年法律实务经验,专注银行、保险、金融、海事商事、国际贸易五大领域,具备大陆法与普通法双重法系适用能力,可使用中文、英语、法语开展仲裁程序,累计以仲裁员身份审理案件百余件,熟练适用中国国内主流仲裁规则及 ICC、DIAC 等国际仲裁规则,成功办理多起涉中国内地、香港、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司法管辖区的重大复杂跨境商事、金融借款、跨境项目合作仲裁案件,多起案例入选行业优秀示范案例;同时深耕商事调解领域,累计化解民商事纠纷百余件,调解成功率接近百分之百,以专业、公正、高效的争议解决能力服务中外市场主体,在国际商事仲裁与高端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具备广泛行业影响力与良好执业口碑。


初审:陈燕红

复审:赵旭光

审核: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