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第四节 明星酒驾遇法律重拳——社会控制手段之二法律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时间追溯到2011年5月9日晚,国内知名音乐人高晓松酒后驾驶,造成四车追尾。当天19时至22时,他与两名朋友在北京东三环附近一酒店饮酒,在喝过许多酒之后,他自己驾车离开饭店,途中与三辆等红灯的车辆相撞,导致连环追尾,造成四人受伤,随后被警方带走。高晓松表示:“我是违法行为,我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车祸猛于虎,在中国每年被“老虎”吃掉的人数不胜数,而其中绝大多数车祸是因酒驾造成的。现如今,国家出台各种政策加大力度惩处酒后驾驶行为。新交规刚刚实施后,名人高晓松就犯了事。

  事后高晓松还称自己会接受教训,“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他说:“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以前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最后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我在明知自己酒醉而且明知代驾在路上的情况下,自己驾车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生命及其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自我膨胀的表现。在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星高晓松酒驾后入刑。

  根据201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2011年5月17日下午高晓松醉驾案在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最终,高晓松以“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6个月,罚款4000人民币。

  俗语说,“喝酒误事”。酒后驾车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因喝酒会严重影响驾驶行为,增加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因此而导致的大量交通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危害。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全国机动车辆数量和驾驶员人数猛增,无视交通管理法规酒后及醉酒驾车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也日益增多,给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扩展阅读】

  2013年7月1日,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随着新法将子女“常回家看看”作为一个硬性规定列入法规,“常回家看看”的老话题再一次被炒得热气腾腾。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焦点一:法律明确规定,国家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国家根据经济发展以及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等情况,适时提高养老保障水平。修改后的法律对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给予特别关注。法律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焦点二: 法律规定,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法律还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鼓励、扶持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服务。 在养老服务管理方面,法律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加强监督和管理。

  焦点三:法律明确,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九九重阳节蕴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老年节入法更加凸显敬老爱老尊老助老的重要性。

  我国是礼仪之邦,讲求孝道,子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而当“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一首歌,而被写入法律的时候,我想我们不应该觉得可笑和荒唐,更多的应该是反思,“常回家看看”以法律的形式,来提醒和督促子女关注老年人的生活空间和精神世界,具有良善的制度初衷,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上升为法律问题,其实更能促使社会有关方面积极应对,努力为公民个人的“良好施孝”提供周到的考虑和帮助。

  【就事说理】

  法律是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体系。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手段,法律具有阶级性、广泛性、强制性和稳定性的特点。阶级性是指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其本质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广泛性是指法律的控制范围遍及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制性是指法律的实施以的强制力作为保证,对于触犯法律的社会成员,国家将运用强制力予以制裁和惩罚。稳定性是指法律在一定时期内是稳定不变的,因为法律从酝酿到制定有严格的程序,而且法律的稳定性也有助于执法严明、规范明确,有利于社会稳定。

  法律是对社会成员具有最强约束力的控制手段。功能主义者认为,法律维持了社会的整合和秩序,协调了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很好的控制手段;而冲突论者则认为,法律反映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和地位,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其实,法律具有这两方面的特征。在现代社会,法律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它是协调社会关系时必不可少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