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第二节 重庆残疾人乘车一天被拒四次 ——社会福利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一边是飞驰的客车,另一边则是残疾人拖着不方便的双腿边追边招手。2013年2月24日下午1点半到3点半,小儿麻痹症患者陈先生在石桥铺和河运校两个车站准备乘车,记者亲眼目睹了他的上车情况:个别车辆对他的乘车要求视而不见。

  家住沙坪坝井口的陈先生因患小儿麻痹症,腿脚不方便,一分钟顶多能走50米的距离。

  “就因为这样,22日那天,我先后被4辆车甩了。”陈先生说,当天,他在肖家湾车站等车,不一会就有一辆车停在了离他3米多远的位置,“我一瘸一拐地赶过去,可等前面的乘客上完后,我还没上车,那辆车就启动了。”陈先生贴着车门去撵,看见又有乘客在前门上车,他又抬腿欲上时,车门又一次啪地关了。

  “我又不是不买票,就是腿脚慢了些,这些车为什么不愿载我?”陈先生告诉记者,虽然后来上了车,可到了石坪桥车站又遇到类似情况,一天之内就被甩了4次。

  听到陈先生的遭遇,记者前天专程赶到石桥铺和河运校两个车站观察,发现大部分的车看到陈先生招手后,都愿意停下来等候。但个别中巴车辆则因其行走速度过慢,载完其他乘客后就扬长而去了。

  记者粗略算了算,在下午1点半到3点半两个小时内,陈先生先后拦车不下20辆,有3辆车不愿停下来径直离开了。“有时候,客车不愿停的原因是担心残疾人腿脚不方便上车摔着碰着而承担责任。”陈先生说,希望今后能有专门的车辆运载残疾人,让他们也能够自由出行。

  经过之前的体验,陈先生虽然并没被完全拒绝,但个别车辆的举动还是让人难过。

  “说实话,作为一个行动不方便的人,我是不愿意出门的。一般都是有重要事情,才硬着头皮出去。”看得出,陈先生的心情比较沮丧,“本来在众目睽睽下我要一瘸一拐地去追车就特别为难,谁知客车还要嫌弃自己,更是让人心冷。长期如此,以后更没勇气出门了。”

  【扩展阅读】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框架内运行,政府主要为"三无"、"五保"、孤残人等最困难的群体直接提供救济型服务。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均寿命也大幅延长,同时受计划生育和现代化进程的影响,我国传统的几世同堂家庭形式已逐渐解体,老少分住已成为必然趋势,赡养压力逐渐增大,而且还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据统计,1953年,我国的老年赡养比为7.44,也就是说每100个劳动年龄人口供养将近7个65岁以上老人,到2010年,就需要由8个劳动年龄人口来共同负担1个65岁以上老人。2010-2050年,赡养压力显著增大,到时不足3个劳动年龄人口就要赡养一名65岁以上老人。于是,家庭养老将逐步向社会转移,由此带来了庞大的养老服务需求;再加上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社会福利的层次和类型要求也更高,这些都迫切需要我们对现有的社会福利体制进行改革,对中国特色的养老加模式以改进,以适应新时期社会发展的需要。针对上述情形,我国各级政府也做出了很多实实在在的探索和尝试。

  早在80年代初,民政部就提出国家和社会力量相结合,采取多种形式举办社会福利事业。1984年,进一步明确“社会福利社会办”的指导思想,面向社会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举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1986年,民政部制定1986-1990五年规划,提出社会福利事业改革发展的纲要,负担方式由单一的国家负担为国家、集体、个人共同负担,福利事业由“救济型”转为“福利型”, 服务方式由“供养型”转为“供养与康复相结合”。部分地区民政部门主办的社会福利院开始向非“三无”老人开放,民办养老院也在一些地方出现。1993年,民政部发布《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提出社会福利院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标准。同年,民政部会同国务院13个部委联合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的意见》,使社区服务步入制度化管理轨道,社区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得到不断扩大。1994年,民政部发布《中国福利彩票管理办法》、《有奖募捐社会福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福利彩票作为筹集福利资金的新兴渠道作了相应规范。同年,第十次全国民政会议部长报告指出了“深化福利事业单位改革,加快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要求,“在政府倡导、支持下,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吸引外资兴办社会福利设施,探索政府资助、社团经办、企事业单位入股合办、法人承包等发展福利事业的路子,使福利事业单位向民办公助、法人治理的方向发展。” 1996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条件,可以在参观、游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方面对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等。”同年,民政部社会福利司提出:社会福利院可扩大对外开放程度,大力收养社会上老人。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11部委《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出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目标和要求。同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对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兴办的老年服务机构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01年,民政部颁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2002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对养老护理员的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鉴定标准考核办法都作了规定。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投资建设了一批为公益性老服务工程。民政部从2001年6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国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全国城乡共新建和改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32490个,其中,省会城市建成7278个,地级城市建成14943个,县城镇和农村乡镇建起10269个;共投入134.85亿元,其中,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了13.53亿元,地方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26.33亿元,地方财政投入43.36亿元,项目单位自筹和社会力量投入51.63亿元;其功能涵盖老年人入户服务、紧急援助、日间照料、保健康复和文体娱乐等,受益老年人口超过3000万。国家体育总局组织实施了公益性体育场所和设施建设的“全民健身工程”,已建成3万多个全民健身工程(点),大大改善了老年人参加体育活动条件。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大大提高,改善了国民福利。我国的老年福利政策也随之不断改革和完善,老年福利事业发生了重大的历史性变化,极大的保证了我国的社会和谐。虽然如此,我们必须认识到我国的老年福利事业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需求,还需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继续加快其发展。

  【就事说理】

  社会福利,被称为“高层次福利措施”,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老人、残疾人、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

  具体来说,社会福利的内容包括未成年的福利,老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和劳动者福利。社会福利制度具有三个特点:(1)福利性。福利性是社会福利的最基本的特征。他把社会福利和其他营利性事务区分开来;(2)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一种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制度。只要在法定政策范围内,人人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社会福利待遇;(3)综合性。社会福利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而且是为了使社会成员在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上过上更好的生活;它不仅仅是对人们的物质生活需要给予保障,还对人们的精神、文化方面的需要提供帮助。

  社会福利作为满足人类需求的一种机制,在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调节社会财富、稳定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都起着不容忽视的作用。社会福利具有保护人类的繁衍和劳动力再生产的正常进行的功能。当个人和家庭等较小的群体面临无法抵御的自然风险和社会风险时,社会福利能够给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使他们克服困难,不断走向未来;社会福利是调节收入、缩小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的重要手段;社会福利可以消除社会竞争机制中产生的各种不稳定因素及其可能引发的社会震荡,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另外社会福利解决了人们的后顾之忧,可以进一步的促进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鉴于社会福利的以上功能,我们国家应该尽快建立健全我国的社会福利制度。使它更好的来调节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