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最近,《蜗居》这部电视剧火遍了大江南北。它之所以热播,就是因为它反映的一系列问题说出了广大老百姓的心声,能够引起社会的共鸣,每个人都从电视剧主人公的身上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蜗居》讲述的是一对夫妇为在大城市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而经历的艰辛故事,很残酷也很现实。剧中姐姐海萍,名牌大学毕业的外企白领,为了房子苦苦挣扎;妹妹海藻,为了替姐姐还房债,出卖自己,沦为“小三”。这部电视剧所有悲剧的根源都直指高房价。其中的经典台词被很多在为房子苦苦挣扎的人津津乐道。
“每天晚上,我坐在窗前,看着窗外的灯光,我就会在想:这城市多奇妙啊,有多少人, 就有多少种生活,别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而我呢?每天一睁开眼,就有一串数字蹦出脑海:房贷六千,吃穿用度两千五,冉冉上幼儿园一千五,人情往来六百,交通费五百八,物业管理三四百,手机电话费两百五,还有煤气水电费两百。也就是说,从我苏醒的第一个呼吸起,我每天要至少进账四百,这就是我活在这个城市的成本。这些数字逼得我一天都不敢懈怠,根本来不及细想未来十年”;
“我的理想,就被这匆匆的人流推得无影无踪,是啊,我曾经的坚持,内心的原则,少年的立志,就被这孩子,被家庭,被工作,被房子,被现实生活磨砺的不剩些许...”;
“现在的房价是没有最高,只有更高,不断的更高,越来越高”;
“为什么我们的人生和梦想都要拴在一个房子上呢!我们所有的努力,所有的期盼都仅仅是一处房子,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太悲哀了……”
对呀!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太悲哀了?相信很多人都曾这样问过自己。连蜗牛都有自己的壳,难道穷人连有个壳的权利都没有吗?到底是什么原因使房子成为压在老百姓头上的一座大山?作为普通老百姓,这个问题非常复杂,我们也琢磨不透。比起这个问题,我们更关心的是,政府如何能够保障让每个人能够使“居者有其房”,“百姓安居乐业”,这也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求。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扩展阅读】
1998年,中央政府启动住房改革时,就考虑到一部分人的购房能力,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以经济适用房为主和租售并举的多层次城镇供应体系”。但是在商品房价格飞涨之际,建立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各方无利可图。于是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计划,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
最近几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一直是热火朝天,“房价涨的速度比刘翔跑的都快”。据统计,我国2009年商品房价格上涨5%-10%,城镇居民收入房价比达到8.3倍,大大超过了居民合理承受的范围。大部分的家庭没有购买住宅的能力,只能“望房兴叹”。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对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开始重视起来。
2007年,为了促进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制度的建设,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大力发展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建设;2008年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表示,今后三年要新增200万套廉租房,400万套经济适用房,并完成100万多万户林业、矿区和农垦的棚户区改造工程,总投资将达到9000亿元,平均每年3000亿元。
中央政府的种种措施表明了其让每个人都安居乐业的决心,但是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有落差。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福利性质,决定了它与一般商品房的开发和运作有着截然不同的特点。商品房与开发商的利益和地方政府的GDP是息息相关的,而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会让他们无利可图,所以各方对此反应非常冷淡。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在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建设上还处于摸索阶段,缺乏制度层面的保障,所以运作起来还不完善,经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让社会公众对它产生了质疑。像在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上,各个城市都出现了一些违规操作的问题。武汉的经济适用房“六连号”事件、重庆的经济适用房售出后竟然有一半被用于出租、郑州的经济适用房地皮竟然被用来建豪华别墅等等。这一系列被曝光的经济适用房丑闻,把经济适用房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这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经济适用房,到底保障了谁的住房权利?所以为了使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不背离制度设计的初衷,我们应该尽快完善它从建设到分配方面一系列制度,使其能够真正惠及到中低收入人群。
【就事说理】
社会保障制度起源于19世纪末的欧洲,1601年英国女王颁布的《济贫法》,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萌芽。德国颁布的《疾病社会保险法》、《工伤事故》、《老年和残障》,是世界上第一个最完整的保险体系,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一词由此诞生,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险制度的形成。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最重要的社会经济制度之一。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法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通过集体投保、个人投保、国家资助、强制储蓄的办法筹集资金,国家对生活水平达不到最低标准者实行救助,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的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逐步增进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和文化福利,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优抚制度和住房保障等。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因为它的保障对象是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劳动者。它所用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最大的部分,因为它要承担劳动者在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具体来说,社会保险包括老年社会保险、疾病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生育社会保险、残障社会保险、死亡社会保险和失业保险;社会救济,也被称为社会救助,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它经济原因、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社会救助被称为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最高层次,其基本要义是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向全体社会成员普遍性的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服务或现金补贴,给人以实惠和方便,使人的生活能够得到改善;社会优抚制度,是国家给予有特殊贡献的军人及其眷属的有褒扬性质的社会保障制度,即具有社会保险的性质,又有社会福利的特点,还包括社会救济的成分,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保障。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被称为社会稳定的“安全阀”。所以,党的十八大明确地把“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根据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从人民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