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第二节 海归“病人”“病”在哪里——再社会化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2009年11月中下旬,北京媒体报道,“南开大学本科毕业,美国密歇根大学博士后,曾在世界顶尖学术杂志《Science》上发表论文;归国后却找不到工作,被迫在农贸市场摆地摊,每天靠煮土豆、红薯充饥,露宿街头数月,一个不满周岁的孩子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收容。”从今年8月至今,孙爱武一直“蜗居”在北京海淀的一处农贸市场摆摊。从一个山东农家子弟,成长为美国密歇根大学的博士后,再到北京的摆摊小贩,可以说人世间命运的起承转合也不过如此。

  孙爱武的个人履历堪称华丽,但当他辗转回国之后,命运却仿佛跟他开起如此玩笑——风餐露宿于农贸市场,妻子已带着一对双胞胎回到山东老家,与他相伴的另一个孩子日前被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收容。堂堂七尺男儿,一个美国名牌大学的博士后竟沦落至如此地步,情何以堪?    实际上,孙爱武并非毫无机会,然而,虽然只是“守株待兔”,但他的要求却高得令人咂舌——独自带领课题、年薪8万到13万美元、必须是国际一流的实验机构。中科院院士、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教授李小文向孙爱武伸出援手,但是也因为待遇方面分歧大没有谈成。无情的现实粉碎了孙爱武的梦想,海归博士就这样与街头小贩画上了悲情的等号。

  孙爱武的一位南开和密歇根的双重校友陈金晖在博客中说,孙爱武曾在密歇根大学的校园论坛上发出的求助信,声称其被一群陌生人监控,家里被装了监控器,如果有意外发生,将此信往外传播。同样的信件孙爱武还曾发给校长、化工系、导师、芝加哥中国领事馆等。孙爱武为此还打911报警。警察上门时,并未发现孙爱武所称的监控器。后来,孙爱武在美国被送到一家医院接受强制治疗。陈金晖则在博客中回忆说,孙爱武两口子靠一个博士后工资抚养三个小孩。“男的得上班,接送大儿子去幼儿园,回家做饭,半夜不止一次地起来帮忙喂奶。再刚硬的身体也扛不住这么折腾,在小孩出生4个月后,终于把人累倒,出问题了。”陈金晖这样分析。“他回国了,可是他是不吃药的家伙,所以病情反复了。”孙爱武摊位所在的社区的一位工作人员说,“今年国庆节前,警方给他做过精神鉴定,确实有点异常。”回国后的孙爱武带着一家人回过老家——潍坊寿光市北道口村。在家的一段时间,越来越多的反常迹象在孙爱武身上出现。他怀疑被人监视,将屋里电线拆除,墙上的钉子拔掉,还砸坏了家中的锅。对于外界有关孙爱武患精神分裂症的说法,孙爱武的二叔孙永义表示,家里上辈没有什么遗传病,更没有听说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这个样子,就是被3个孩子累的。”孙永义最后说。

  也有人质疑关于孙爱武患有精神疾病的看法,某些网友推崇孙爱武是“以自强自信的姿态挑战社会”。或许孙爱武内心不乏这样的冲动,但他为此付出的代价实在过于沉重,而且也完全可以避免——降低身段循序渐进地从基层做起,足以使孙爱武免于饥寒困顿,不让妻子与孩子遭受颠沛流离之苦,更重要的是,满腹才华也不再会英雄无用武之地。    可惜这只是一种假设。孙爱武落魄得令人痛心,而其盲目的自尊膨胀得令人瞠目——不仅自己不肯降低择业要求,面对他人的援助也一次次弃如敝屣。很显然,孙爱武追求的不是一份工作,而是一种身份,一种地位,一种社会公众对他自身价值的认可。为此,他甚至不惜牺牲家庭与子女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为代价。这与其说是一种挑战,不如说是一种逃避——离开祖国十几年,孙爱武无力改变回国后的现实,甚至于无法适应现在的国内环境,他只是在以一种极端的方式和惨重的代价,宣泄着自己的情绪。

  据精神病专家介绍,造成被害妄想症的病因,主要有遗传因素、大脑发生生物学改变与社会心理因素三个方面,其中社会心理因素是首要的致病因素,主要是因为长期的心理压力、情绪压抑或发生重大生活事件所造成。发病后,病人的社会功能与家庭功能都会受到损伤。不管孙爱武有没有患有精神分裂疾病中的被害妄想症,很显然,孙爱武的行为与遭遇已经使得自己的社会功能以及家庭功能都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在电影《美丽心灵》中,数学天才约翰?纳什患了严重的精神分裂症,成为人们眼中的怪人。但是在社会与家庭的包容下,他逐渐康复,最终获得了诺贝尔奖。如今,海归博士后孙爱武似乎重蹈了怪才纳什的不幸。我们应该从道义情感上予以援助。一个只是精神状况时有不稳,但跟人的交流完全没有问题,且不影响学术专业领域研究的孙爱武,理应得到社会的宽容与帮助。正如孙的校友在网络上发帖希望的那般,“就像美国包容纳什一样,包容孙爱武。”

  【扩展阅读】

  2006年4月,央视《新闻调查》播出节目《回归之路》,探讨了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社会化问题。记者在在河北省几所监狱采访了几位重新犯罪的服刑人员,调查了解是什么原因促成他们重新犯罪。服刑人员张某从上一次出狱到这次入狱时间仅为两个月,在这两个月里张某找工作没有人要、重新学习又没有钱,维持基本生活的压力迫使他再次走上了犯罪道路。像张某这样的情况非常普遍,据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老铁介绍,重新犯罪应该说是一个世界性存在的问题,在我们国家来讲重新犯罪率是相对比较高的。再重新犯罪一般是有条件的,一个是他个人的主观条件,另外客观条件也很重要,比如说有的刑释解教人员出来以后,他们有的没有劳动技能,同时也没有劳动就业的这种条件,他们的生活没有保障再加上社会上有时候对他们有些歧视,甚至于有的家庭有些歧视,因此,当他们的生活没有保障的时候,很可能就要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2001年发生在石家庄的震惊中外的3.16特大爆炸案。案犯靳如超是累犯,初次刑满释放后妻子与他离了婚,后来家人的疏远和邻居的歧视加剧了他报复社会的行为,这起特大爆炸案造成了十多人死亡。

  为了给刑释解救人员搭建重归社会的桥梁,2003年12月石家庄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对刑满释放人员进行道德、法律和劳动技能培训的中心,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据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越飞介绍,石家庄市政府每年投资蓝天培训中心一百万,三年内先后培训了250个刑释解教人员,无一重新犯罪。

  社会的文明与进步,不仅体现在减少犯罪更体现在社会公民对那些重新获得公民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包容与接纳。我们常常用走向新生来形容那些真诚悔过、立志图新的服刑人员,而重返社会的他们能否真正走向新生,实现再社会化其实取决于社会上的每一个人。

  如何消除歧视让刑满释放人员真正地回归社会,一直是困扰世界各国政府的难题。有数字统计,由于得不到家庭的理解和社会的接纳,重新走上犯罪道路的刑满释放人员比例很高,改造的目的是终止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的安宁,如何帮助那些改造好的刑满释放人员,促使刑满释放人员早日实现再社会化是政府和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就事说理】

  社会化的历程是漫长的,人在各个阶段的社会化过程中并不可能总是顺利的,而是会出现社会化的中断或者反社会化现象。反社会化就是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偏离正确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社会行为发生对社会化总目标的背离,从而需要社会及时给与纠正的现象。反社会化也发生在个人接受与社会主流文化相悖的亚文化的情况下。这种社会化的偏向和中断就需要个人进行再社会化,这个概念是指个人改变原有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建立起符合社会要求的新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重新树立生活目标的过程。

  再社会化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非强制性的再社会化。即个体主动性、自觉地适应新的社会生活。这类再社会化多是由于社会文化或生活方式的急剧变化造成的。前者如我国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所带来的观念和行为的更新,后者如新兵入伍、移民国外等。案例中的孙爱武离开祖国十几年,返回国内以后就面临着这样一个再社会化的问题,由于孙爱武自身缺乏主动性、自觉性适应国内日新月异的变化,归国后的遭遇既是偶然性的也是必然性的。二是强制性的再社会化。即对那些思想和行为不符合社会规范的人,在管制下进行教化。这种教化一般是通过一些特别的机构,如监狱、攻读学校等来施行。最典型的就是对犯罪分子的劳动改造,对犯罪分子的再社会化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释放出狱并不代表着再社会的结束,而是再社会化由强制阶段向非强制性阶段的转变的开始,这个阶段需要刑满释放人员、家庭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来完成,是再社会化的关键。(注:目前,我国有关出狱人保护工作的规范,在法律层面只有1994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该法第三章第五节用了四个条文对罪犯的释放和安置作了原则性规定。除此之外,主要是由部门规章、政策以及各个地区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文件来指导刑满释放人员保护工作,这使得刑满释放人员的某些权利缺乏制度性保障,相关的保护救助措施难以落实,有必要制定专门的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法,明确规定刑满释放人员的权利、义务和社会各有关部门的职权与职责,将刑满释放人员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全面推进刑满释放人员社会保护制度的完善,从而为刑满释放人员积极的再社会化过程提供法律保障。)

  在某些情况下,青少年和成人通过再社会化,有意忘掉旧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重新塑造出新的价值观和行为模式,是生命过程中具有转折意义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