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六节 大部分省市启动“单独二胎”政策——生育制度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按照全会精神,2014年,全国各地政府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单独二胎”政策。

  据不完全统计,包括河北、内蒙古在内的25个省市自治区,在其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及“单独两孩”政策,其中过半省份表态今年启动实施。综合各地最新进展,2014年,全国或有超过20个省份启动实施这一新政。

  其中,河北、贵州、山西、天津及海南等5省市,均在其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吉林确定“启动‘单独两孩’政策”,青海则明确表示要“出台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和取消四年生育间隔政策”。

  部分省市提出了落实单独二胎政策的时间表:北京市单独两孩政策最快将于今年3月实施;广西则确定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湖北“单独两孩”有望于3月份在全省启动实施;贵州省人大常委会拟于今年3月或5月对《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订,表决通过后公布施行;河北省将力争在今年6月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天津“最迟在今年上半年内启动实施”;海南则“力争于今年上半年落地”;青海称“前期工作已经完成,有望于今年上半年启动实施”;内蒙古将于2014年上半年出台“单独两孩”生育政策。

  【扩展阅读】

  计划生育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再结合当时我国国情,反顾酝酿而制定的一项决策。70年代初,中国政府开始大力推行计划生育;1978年以后,计划生育成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还被写入了法律,《宪法》第25条规定:“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是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第49条还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2007年,国家,将节约资源确定为基本国策,计划生育不再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于是,公众纷纷议论,政府是不是有意改变我国的生育政策?社会上的一些专家学者也都适时地提出了一些改变我国生育政策的建议。但是,国务院第十一届全国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对生育政策调整的传言作了正式的、权威的回应,表明政府将“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和低生育水平”。

  不可否认,计划生育这一制度施行30多年来,对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确实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同样也存在着很多不合理因素,滋生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如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规定:“农村户口头胎是女孩可以者准生二胎。”这条规定造成了我国男女比例严重失调,据相关部门统计,我国的出生性别比已经达到了120.2,个别省市已经超过了130。目前这种男女失调的现象只处于表象阶段,今后几十年间,这种现象将会愈发明显,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且我们当初制定这个基本国策的时候,社会背景和现在不同。当时社会是一元化的社会制度,人都是单位的人,更容易受到制约。但是现在人的身份变得多元化了,出现了很多自由职业者,不容易受到约束,出现了很多“明星超生”、“下岗职工超生”的现象。计划生育,关系着我国的国计民生。所以,国家应当而且必须在适当的时候,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具体实施规定做出及时的调整,以改进其与社会发展不完全适应的地方,使得我国的生育政策更加的合理、更加的适应社会正常发展的要求。

  【就事说理】

  生育既是一种生物现象,又是一种社会现象。而生育制度,则是指和异性结合成为夫妇,生孩子,把孩子养大这一套社会活动体系。生育制度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新的社会分子,而不是生物上的个人,生育制度最终不仅是人类种族延续的保障,也是人类文化延续的保障,即社会新陈代谢的保障。

  我国现行的生育制度表现为两个层次:第一,在现实生活中支配人们的生育行为的非正式的制度。由于中国的国情复杂,各地表现的不一致,就传统的生育观念来说,人们的生育动机有:直接的经济效用、养老保障效用、成就感和传宗接代、满足感情需要,而从生育模式来分属于多育型。第二,我国现代占主体地位的生育制度是少育型,包括城市的独生子女家庭以及农村计划生育的二胎子女家庭。这主要是在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下所形成的生育制度。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的生育率下降的根本力量。在20世纪70年代初,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中的内容是“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但是,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发生明显变化,“多子多福”传统观念逐步淡化;我国妇女总和生育率稳中有降,未来可能呈下降趋势;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明显加速,未来我国青年劳动力人口锐减,老年人口比重过大,将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和国际竞争力。因此,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势在必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就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做出的正确选择,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表现。

  一般而言,生育制度是社会继替正常进行的保障,其中包括双系抚育、婚姻制度、家庭制度、亲子关系、亲属关系等多方面。而其中双系抚育制度是生育制度的核心,其他制度均为之服务。就我国现在的生育制度而言,也是双系抚育,即父母双方共同抚育下一代社会成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家庭教育对儿童的成长发育和社会化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传统社会历来重视家庭教育。而在现代社会,尽管学校教育极大地发展,但家庭在教育子女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替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