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例]
“外面像个村,进村不是村。老屋没人住,荒地杂草生。”这是人们形容农村“空心村”的一句顺口溜。近几年来,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不少农民告别了过去低矮潮湿的土砖茅房,建起了阔气的小洋楼,过上了富裕生活。但在一些地方,不注意节约用地,乱占滥建现象比较普遍。不少农民放着旧宅基地不用,竞相在村庄周围占用良田建房,使村庄不断向外扩展,形成村内大量旧房闲置、破烂不堪,村庄周围新建房屋布局零乱的“空心村”。
这种像“摊煎饼”一样不断外扩的“空心村” 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资料显示,在部分“空心村”现象较为突出的一些地区,农民人均耕地面积已由2000年初的1.8亩下降到2007年底的1.2亩。
中国有句古语:“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我国人多地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2/5。我们要用不到世界耕地面积1/10的土地,养活世界1/4的人口。这样的国情,不允许“空心村”现象的存在,必须警钟长鸣,开展对“空心村”的有效治理,保护我国有限的耕地资源。
“空心村”造成的另一个后果就是老人大部分居住在旧屋里,年轻人住在新房里,两代人之间的“人为代沟”造成老人们“老无所养”,农村养老问题堪忧。
2008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些代表、委员就推行大村庄制提出了建议。大村庄制被某些专家解读为“继乡镇合并之后中国推出的又一重大改革”。一些地方政府把推行“大村庄制”作为重要举措,来破解“空心村”现象、集约使用土地资源,进而推动城镇化建设。但是,大村庄制作为一项制度在理论上还不够完善,实践中也没有形成可以在全国推行的模式或样板,因此,在推行“大村庄制”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及农民拆旧建新的经济承受能力,更要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
【扩展阅读】
2010年2月,河南省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和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圆满结束,在两会审议讨论期间信阳代表团有14名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行大村庄制的提案引起了公众的热议。
所谓“大村庄制”,是指将目前我国农村的分散居住,用村庄合并的方式达到农民聚集居住。实际上,江苏、山东等省在“村庄合并”上已经有实质性进展。临沂市从2004年开始全面推行村庄合并,2007年底只剩下7151个行政村,减少了2429个。而莒南县被看做临沂市的村庄合并中搞得最好的县。莒南县的村庄合并在较短的时间取得了很好地效果,在合并村庄、村庄规模扩大的基础上建立农村社区;对合并后的村庄进行全方面的资源整合,在人财物等方面为建立农村社区新体制创造可持续发展的条件;打破传统的农村管理模式,赋予农村社区体制实质性的新内涵,对农村管理体制进行革命性的变革;对农村社区体制下的农村生产和生活实行行业化、协会化、群体化、小区化管理,社区的管理和建设更加科学细致;与新农村建设、乡村有效治理机制紧密结合,为新农村建设创造重要的工作平台和发展路径;整合土地资源,为开发使用土地,以地招商,以地聚财,增加村级财政收入创造条件;逐步实行村民集中居住,为实现村民集中使用水、电、暖、气等生活基础设施创造可能实现的条件;促进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进一步拓展,使村民自治活动的开展更加丰富有效等。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莒南县的村庄合并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例如部分合并村“貌合神不合”,村干部之间相互扯皮,互不服气,工作效率低,村庄管理混乱,村级社会服务事业发展缓慢等现象。“大村庄制”不是政绩工程,如果不顾客观实际,强行推行村庄合并和“城镇化”,不但会造成涉农、支农资金的巨大浪费,而且还容易影响农村的稳定。
大村庄制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一些地方政府为破解“空心村”现象、集约使用土地资源,进而推动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但是,大村庄制作为一项制度在理论上还不够完善,实践中也没有形成可以在全国推行的模式或样板,因此,在推行“大村庄制”时,要充分考虑到当地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及农民拆旧建新的经济承受能力,更要充分征求农民的意见。
【就事说理】
农村社区是人类社会最早形成的一种社区形式。远古的旧石器时代的人们过着以渔猎为主的迁徙生活,此时,因为没有稳定的居住场所,所以形成不了社区。在新石器时代,人们将多余的猎物圈养起来,畜牧业逐渐形成。慢慢地,人们懂得播种收获果实,于是原始的农业也开始了。围绕着农业,人们组成了联系紧密、互相协助的稳定的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
农村社区是以农业为主要活动的人们聚集起来的生活共同体,它以一定的地域为基础,它受到自然环境的直接影响较大。农业生产要求农村居民必须有适量的土地,因此农村聚落通常具有一定的土地规模。所以空心村的出现对农村社区的生存与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威胁,耕地的减少逐渐侵蚀了农村社区的根基。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重视空心村现象,通过实行各种措施,加大对空心村的治理力度。
大村庄制在破解空心村现象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村庄合并基础上的农村社区建设是新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的新举措。通过村庄合并,将原来几个行政村的村民聚居在一起形成一个较大的农村社区,在节约了土地资源的同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农村社区人口密度比较低的特征。在人口聚居的基础上形成的农村社区,便于政府部门通过整合各种资源,组建社区公益事业服务中心,也便于动员村民兴修水利,修改道路等,增强了村民的集体意识,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丰富了农村社区的文化生活形式。大村庄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城镇化建设,推动了传统农村社区向现代社区的转型。
由于农村居民以农业或者土地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占有一定数量的土地成为农村居民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村落镶嵌在耕地之中,村落之间有一定的距离,而居民在村内根据血缘的远近亲疏、互相扶助的便利程度聚族而居,因此,传统的农村社区具有明显的族群特征。大村庄制虽然通过村庄合并整合了土地资源,但是“离土不离乡”,合并后的农村社区仍然具有明显的族群特征,部分村之间的宗派斗争是推行大村庄制时难以克服的主要障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