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四节 “白宫书记”的家族势力——宗族与家族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2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2007年1月,《农村农业农民》杂志以“安徽贫困区建豪华办公楼,日本人来修小学危房”为题,对颍泉区豪华办公楼进行了报道。因办公楼外形颇似欧美建筑风格,被称为“白宫”,而张治安被称为“白宫书记”。2008年3月,举报张治安经济问题的举报人李国富在狱中死亡,随即中国青年报刊发《阜阳“白宫”举报人蹊跷死亡调查》的报道,引起安徽省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2008年7月31日,张治安被逮捕。2009年6月25日,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报复**、受贿罪将此案正式向芜湖市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白宫书记”张治安,建豪华办公楼,行贿买官,受贿卖官,打击报复举报人,甚至致人于死地,恶行罄竹难书。为什么张治安可以在阜阳一手遮天,横行霸道数十年?这不得不提到张治安的背后力量。

  “北京有个国务院,颍上有个张家县。”在阜阳民间,这句戏言一直在老百姓中间广为传播。在颍上县,这个张家就像国务院一样统领县里大小事务,颍上县已经成了名副其实的“张家县”。而这个张家就是张治安的家族,也是张治安猖狂行事的背后力量。

  鼎盛时期,张家有10人在颍上县要害部门担任干部。颍上这个百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却有着“全球500佳”的张庄公园和3个国家4A级风景区,这些也全部都出自张家人的“大手笔”:颍上县小张庄和八里河南湖公园,以及颍泉区生态园。小张庄风景区是张治安的父亲张家顺(原颍上县县委副书记)一手规划建起来的,而张家顺的弟弟张家旺与其儿子张志勇在担任八里河镇党委书记期间,建起了八里河南湖公园;2001 年,张治安上任颍泉区党委书记后,效仿父辈,建起了气势恢宏、占地千余亩的生态园;张治安的堂弟张治刚也不甘落后,在任颍上县汤店镇党委书记时,兴建了占地600余亩的迪沟生态旅游景区。张家的官员每到一处必建大工程,而且是“平地起山水”,动辄数千亩的占地。

  在举报人李国富被致死之后,“尽管对张治安仇恨有加,但李国福的亲属此时并不想把事情扩大化,甚至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因为‘张治安家族势力太强大了,我们的子孙还要在这里生活。’”人都死了,家属却还不敢正面与之为敌,这是多么可怕的“家族势力”啊!

【扩展阅读】

  英都镇属福建省南安市,古香古色的楼宇和招牌鲜亮的美容美发厅相互帮衬,像是告诉人们,传统和时尚都是这个发达起来的镇子的荣耀。镇子上有5万人口,绝大多数是洪姓。洪氏大宗祠就坐落在那条长长的主街上。品字型的3座祠堂供奉着洪家1至5代的祖先,可以追溯到南宋末年。院落很静,可镇上的人告诉记者,每到正月初九的祭祖大典,这里就是人的海洋。

  洪家的支脉很多,镇上还有几十个不论是规模还是涉及人口远不如洪氏大宗祠的“小庙”,当地人称作“祖屋”。祖屋供奉的也是洪家的先人,只是这些先人的辈份远不如洪氏大宗祠供奉的那5代先人。问洪姓人,祖屋的作用?答:祭祖,老人协会活动,商议公益大事,祈望族人、家人兴旺、平安。

  英都镇平原与山区共存。20世纪80年代曾是个出产水暖器材的基地。早年,多有宗族间因为田产、林木、婚姻发生的械斗,也有因犯家法,受到宗族内部族规惩治的族人。那时的宗族关系明朗,有了纠纷,族长一呼,族人倾巢。

  近年来,随着传统经济关系在生活中的淡化,宗族也发生着变化。用英都法庭吴庭长的话说,原来宗族内部血缘纽带的紧密联系趋于松散。现在宗族间处理纠纷,大都不再以宗族的名义介入,而是以堂亲,甚至是朋友的名义,给各方施压。但宗族力量在化解民间纠纷方面,却仍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基层司法人员和调解人员在处理和解决纠纷时,也在调动这种民间资源。

  据了解,这些年在福建省,有些人民调解员是宗族中有威望的人,他们每年都要调解百多起纠纷,其中不少是交通肇事和邻里、赔偿等纠纷。当地的经验是,利用好宗族关系,在调解社会矛盾纠纷上,有利于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就事说理】

  宗族与家族是两个相互联系又存在区别的概念。“宗族”是一种历史悠久、富有民族特色的中华文化现象。所谓宗族,是指基本上按男性血缘世系原则建立起来的,存在某种组织形式和具有宗族色彩的活动,有一个共同祭祀祖先、有共同家庭姓氏的以家庭为单元的的血缘集合体。所谓家族,是有一个活着的共同祖先或者一个活着的祖先代理人的以核心家庭为基本单位的社会共同体。

  在传统社会里,宗族往往是一个严密的社会组织,宗族不仅作为一种文化形态而存在,而且还以一种政治和社会治理机制而存在。而家族是宗族的一个组成部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宗族的严密组织早已被打破。自1949 年新中国建立后的三十来年间,在持续性政治运动的冲击下,宗族在乡村的治理者角色业已丧失,而沦为非正式影响者角色。与宗族消散相比,家族作为家庭联盟,日益代替宗族成为亲缘关系最主要的准组织化形式。在传统社会中,家族内的成员关系与宗族内的成员关系模式是同质的,家族从属于宗族;现代社会中,宗族虽然存在,但是除了文化意义外影响力逐渐衰微,家族的地位和作用开始显现出来。

  在现实生活中,宗族与家族对社会的发展都各有利弊。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宗族势力在一些地区的复兴,对农村基层政权造成一定威胁,危害了农村社会治安,影响了农村稳定。但是,随着宗族组织的重建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推

  进,宗族的积极影响也日益显现。福建英都镇宗族力量协助司法调解纠纷就是这个方面的最好例证。任何事务都有两面性,面对宗族势力复兴,我们应该扬弃其糟粕部分和与现代化社会发展不相吻合的部分,使宗族适应现代社会,与现代社会秩序相结合,减弱负面影响并通过对宗族复兴的引导、规范,扬长避短,将它的消极作用减少到最低限度,发挥其在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家族的兴起源于宗族的衰落,家族势的存在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与社会发展,但是,由于其排外性,家族势力的发展也会导致“白宫书记”的家族在一个相对落后、相对封闭的社会里一手遮天的现象,这种家族势力的发展阻碍了国家法律、政策的执行,威胁了社会的稳定。

  宗族与家族都是以亲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权力,它没有正式制度的保障,它的作用大小取决于国家正式权力的允许和对社会的控制程度,这就意味着宗族与家族不可能永恒。但是国家不能简单地采取消极或积极的态度,对宗族与家族进行深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