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的通知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07-11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文件

 

 

 

    华电人文〔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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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成立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2018年3月22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新增华北电力大学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高校。为加强我院法律硕士教育的领导和管理,保障法律硕士(JM)点的高质量建设,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

  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是学院下设专门从事法律硕士(JM)教学和管理的专门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建设工作

  1. J.M教育中心负责与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联系,接受教指委的领导与指导。

  2. J.M教育中心负责与学校主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资产处、人才办等部门联系,领导和组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的软硬件建设。

  二、招生宣传与录取工作

  1. J.M教育中心负责组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2. J.M教育中心负责组织开展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三、教务管理工作

  1. J.M教育中心负责制定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

  2. J.M教育中心负责安排具体教学工作,并督促、配合教师教学计划的实施完成。

  3. J.M教育中心负责按照全国法律硕士教指委和学校的要求建立好教学和学生档案。

  四、学位管理工作

  J.M教育中心负责进行学位资格审核,安排论文写作和毕业设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

  五、财务管理工作

  J.M教育中心负责与学校财务部门沟通,确定并管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过程中的财务制度和财务工作。

  法律硕士(JM)教育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北京、保定分别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组织机构如下:

  主  任:苑英科

  副主任:梁平 赵旭光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7月9日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8年7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