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并启动招生工作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4-09-02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据2014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2014年审核增列的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及撤销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4]14号),我院申报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顺利获得批准,首届研究生的招生工作已经启动,这将为全院的学科发展和学校“文科振兴”提供一个新的平台。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申报一直以来是我校“大电力”学科发展的目标和内容之一。学校领导、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院及学院领导都高度重视此事。2013年8月25日刘吉臻校长到人文学院视察时,针对人文学院的基础,提出了文科发展的初级阶段的定位,要求学院摸清家底,突出重点,以学科发挥着为引领,实现扎扎实实的突破,为学院学科建设发展工作指明了方向。

  

  2013年13年11月18日,国务院学位办下达了最新一批MPA专业硕士学位点增列申报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学院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苑英科院长为组长的申报领导小组,多次开会凝练方向、组织材料、开展前期建设、修改申报书等。学校学科建设办公室领导全力支持此次申报工作,卢占会主任和张磊副主任等领导多次就申报工作到人文学院做专题调研,听取汇报,参与讨论。按照申报程序,校学科建设办公室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董克用教授应邀作为专家组组长主持了评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文化建设与对外联络部副主任张海洋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了评审,评审获得初步通过。

  

  经过国务院学位办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的最终评审,我院申报的MPA专业硕士学位点最终获得批准并启动招生。首届考生将于10月份开始报名, 2015年1月参加全国联考,于当年9月入校学习。

  

  新学期伊始,苑英科院长就召开专门会议,酝酿成立人文学院MPA建设领导小组,就未来MPA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招生方向设置、课程设置、招生宣传、师资队伍、教学运行、质量保障等方面开展研讨,着手建章立制。苑英科着重指出,MPA的获批,是学院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情,要充分用好这个平台,为学院发展和学校文科振兴提供加速发展的动力。学校申报MPA依托人文学院建设,是学校对人文学院的信任,要有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MPA学位点是全校的学位点,要充分用好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资源,一定要从顶层设计,用最符合市场需求的方向和课程设置来吸引学生、用最优质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管理来培养学生、用最先进的理念经营MPA学科建设平台,形成具有能源电力特色的MPA优质品牌,在国家实现“能源革命”的过程中,将MPA平台打造成能源电力领域的高端智库中心、高端培训中心,为学校大电力学科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