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第三节 枯萎的花季——青少年犯罪问题

作者: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2016-12-07       来源: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典型事例]

  “空虚的网络和不良的刺激应该告一段落了,一时的贪欲,沉湎于自己的欲望中换来的将是沉重得让我无法承担的代价。”16岁的北京男孩小伟回顾了自己从网游到色**,再到盗窃和性犯罪的“堕落”历程。自从沉溺于网吧,小伟开始逃课、旷课,继而黄色网站令他对两性关系的好奇难以抑制。最终由于无钱上网而去偷窃,被判一年。 小学二年级就学会用电脑的小伟曾是班上的课代表。“自从接触了网络之后,我就再没心思去上课。”小伟开始讲述每一个迷失在网络中的孩子曾经迈错的第一步。

  “我一开始就是玩一些简单的赛车游戏,每天上课,总想着电脑游戏。学习成绩从班里前10名下降到后几名。小学六年级时,小伟因逃课太多被学校开除了。在网吧,小伟第一次接触到男女之间的事情,并掌握了上黄色网站的‘技能’。随着这方面的‘知识’不断增长。黄色图片,使我对男女性方面的内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小伟说。 自从看了大量的色**后,小伟抑制不住内心的好奇,开始偷偷去发廊等地方找小姐“尝试”。 “慢慢地我就在社会上交女朋友,我总共交过5个女朋友,都和我差不多大,都发生了关系。”当时,小伟年龄只有十四五岁。 沉迷黄色网络的小伟渐渐感到家长给的零花钱一点都不够花。“金钱没了,好像失去上网的解码器。”从这时开始,小伟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第一次和上网认识的人偷了别人的东西,我虽然成功了,可是心里很怕,不过有他们给我壮胆,一次、二次……我胆子越来越大,偷的钱都花在上网络看黄片了。”

  回顾自己的经历,今年16岁的小伟反思道:“网络上那些不良的刺激让我沉湎于自己的欲望中。我不知道尊重别人,而且想不劳而获,过早地享受一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意味着肯定要受到损失,这一切的代价是沉重的。”

  据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因在网吧玩网络游戏或浏览黄色网站而直接导致犯罪的占33.5%,从小学就涉足网络游戏或黄色网站占37.7%,初中生占49.2%,第一次进入网吧时的年龄最小只有8岁。因接触网络不良内容而导致的犯罪之中,抢劫罪占63.9%,强奸罪占23%,伤害罪占3.4%,放火罪占4.9%,其他类型犯罪占4.8%。

  [扩展阅读]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2009年6月17日在人民网“青少年网络伤害”网上座谈会上表示,调查发现,中国有近半数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孙宏艳说,近年来互联网发展非常迅猛,2009年1月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统计报告称,中国网民已经达2.98亿人,跟2007年相比增加了8800万人,这个数字是增长非常快的。从历年的统计结果来看,青少年网民占了网民群体的绝大多数,尤其是18岁到24岁这个年龄段的,上网的比例是最大的。孙宏艳称,在网民中25岁以下的青少年是一个网络使用的主体。她表示,对青少年来说网络是一个双刃剑,一方面青少年可以很好地利用网络,比如说培养他自己的使用现代信息的能力,然后掌握一些高科技的技能,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开阔视野等等,这是好的一方面。但是同时又有很多青少年因为使用网络而到伤害,比如说有的人会通过网络总是一些违法犯罪的活动。她介绍,调查研究发现,48.2 %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他们收到过含有教唆、引诱等电子邮件;另外,还有一部分青少年因为相信网络的虚假信息造成了财物和身体上的伤害。69.4%的青少年是靠网络减压或者是发泄情感的,他们上网主要是为了减压,他们觉得平时的压力很大,所以特别想上网发泄。她介绍,调查还发现,青少年上网时间是最长的,青少年每天平均上网的时间为5.3个小时,《新京报》报道,调查还显示,69.4%的人认为上网或玩网络游戏是一种给生活减压或发泄情感的方式,日常生活中被压抑的情感在网络上得到宣泄。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公布了一项针对“青少年网络伤害问题研究”课题的调查,青少年上网时间为全国平均水平的2.3倍,有近半数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该项调查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开展。在2008年5月-2009年5月,针对25周岁以下的青少年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在北京、上海、广州、西安、长沙五个城市展开,共计2.4万名网民参与了此次网络调查。据调查显示:48.28%的青少年接触过黄色网站;43.39%的青少年收到过含有暴力、色情、恐吓、教唆、引诱等内容的电子邮件或电子贺卡;14.49%的青少年因为相信了网上的虚假信息造成了财物或身心的伤害。色情信息和暴力信息是青少年遭受网络伤害的两大因素。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的统计,抢劫罪的数量在1999年以后上升为未成年人犯罪之首,性犯罪案例近年来也有所增加,这两种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八成左右都与网络有关。调查发现,网络里的色情信息对青春期孩子的影响甚至大过暴力信息。

  在我国,很多网站都存在着传播违反社会公德、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低俗内容的问题,包括谷歌、百度、新浪、搜狐等国内多家知名网站。为了共同抵制网络低俗之风,创建和谐文明网络环境,国务院新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七部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专项行动,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网上低俗之风蔓延,进一步净化网络文化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就事说理】

  青少年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在许多发达国家,青少年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近年来根据司法部门统计的情况表明,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较为突出且呈上升趋势。重视和加强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研究,是关系到我们国家、民族今后发展的大问题。

  青少年的违法犯罪不仅危害社会安定,而且给家庭造成巨大的创伤,更重要的是影响了其自身的健康成长,所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将是整个社会应该关注的课题。所以,笔者就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对策谈谈个人的看法。分析青少年的犯罪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客观两个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导致了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主观原因即青少年个体自身的原因,由于生理、心理上的不成熟,缺乏自我评价以及是明辨是非的能力,极易走上犯罪道路;客观原因即影响青少年犯罪的客观环境,一般可分为家庭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

  对于青少年犯罪,惩罚只是手段,而教育、挽救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如何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尤为重要。因此,我们应认真贯彻预防措施,做好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

  首先,强化家庭教育功能。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尤其是良好的家风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它虽然近乎无形但却有很大的力量,能在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上影响孩子。家庭是孩子社会化的最重要场所,家庭教育的缺失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客观原因。

  其次,加强学校的教育功能。在现代社会中,学校是将儿童从家庭引向社会的第一座桥梁。学校是青少年的保护者,不但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而保护其健康成长不受干扰。学校从这个意义上说,是青少年的“保护伞”。

  再次,严格控制社会面,治理精神污染,净化社会环境形形色色的不良社会现象对青少年极具诱惑性,所以,加强对社会的管理控制,是防止青少年犯罪的重要途径。

  最后,完善的司法制度是保护未成年人权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措施。

  一方面,通过严密的司法制度保护青少年获得应当享有的生存发展权等权利,对侵害青少年权利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另一方面,以正当的法律程序保护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权利。